近期,市民王先生在出售房产时经历了一场“虚惊”。王先生有一套位于鼓楼区金陵新三村的房屋准备出售,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他选择通过资金监管的方式进行交易。可是,在王先生来中心咨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时,不经意透露出的一些信息让中心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王先生说,中介撮合成交过程中表示,买方买这套房希望能够多贷一点款,在合同签约时故意填高合同价格去审批贷款并交易登记,等交易达成后再将多余的贷款部分款项退还给买方。
听完王先生的描述,工作人员凭借专业敏锐性及时洞悉中介与买方违规套贷陷阱,为王先生分析解释交易中的可能潜在的风险:一是存在法律风险。协助买方虚构交易价格骗取贷款,可能被认定为贷款诈骗共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面临刑事处罚。阴阳合同虚高价格也可能被法院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卖方需返还已收款。二是存在财务风险。若按阴阳合同价格计税,卖方可能需缴纳更高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实际收入缩水。且银行若发现贷款依据造假,可能拒绝放贷,导致交易中断,卖方可能需重新挂牌或承担违约责任。三是民事纠纷风险。买方可能以阴阳合同违法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撤销交易或索赔,卖方可能陷入长期诉讼。
听完工作人员的分析,王先生醍醐灌顶,立即与中介沟通,后来,通过协商,成功撤销了这次交易。为表达对中心工作人员暖心服务的感激之情,王先生的母亲亲自来到科室,送上了一面锦旗。这一次,中心虽没能帮助王先生达成交易,却为他规避了潜在风险,也维护了交易的公平,保障了市民的财产安全,体现了中心“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对此,市交易中心也就存量房交易重要环节风险做出特别提示:一、为确保房屋交易及资金安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应当选择交易资金监管。二、在进行存量房交易时买卖双方应充分阅读和认真理解买卖合同内容,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全面了解房屋状况,评估法律风险。三、如发现经纪机构或经纪服务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及时向房屋所在地区房产(住建)部门投诉举报;发现涉嫌诈骗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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