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6年度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已正式启动,作为我市今年重点民生实事,为保障项目高效有序推进,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南京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完善提升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公告:
一、 更新范围
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老旧电梯更新(不含改造和大修),重点支持更新使用15年以上(2011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
根据居民主导、政府扶持、标准引领、阳光透明、稳妥有序的原则分批实施,具体以省住建厅批复为准,第一批已获批1956台,后续名录将根据上级批复情况陆续公布,具体名录可以通过我市电梯更新一体化平台查询。未能纳入今年更新名录,但符合超长期国债支持条件的电梯,根据业主意愿,将纳入明年及后续年度的申报项目储备库。
名录内各电梯须在规定时限内由业主形成共同更新决定,并在年底前实际开工方为有效。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通过替补方式予以调整。
每年更梯政策以国家发布为准。
二、 更梯标准
(一) 电梯标准
本次电梯更新涉及的所有产品及安装需符合《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并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要求(市监特设发〔2025〕52号)(以下简称52号文)。电梯供应商应提供5年以上整机质保和全托管维护保养,鼓励提供10年以上全托管维护保养供业主选择。
(二) 补贴标准
2026年国债支持项目按电梯层(站)数分档差异化支持,9层(站)及以下定额补助10万元/台,10一18层(站)定额补助15万元/台,19层(站)及以上定额补助20万元/台。每台电梯的总投资原则上(含设备、旧梯拆除及新梯安装费用)不低于其层(站)对应的定额补贴。
(三) 鼓励利旧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52号文相关规定,电梯更新过程中要合理节约利旧,电梯供应商要对住宅老旧电梯进行现场勘测,制定更新方案。原有电梯的导轨应当能留尽留、能用尽用,既节约成本又缩短工期。对经电梯供应商评估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确实不能保留的,要留存相应勘测证明材料。对产权人不同意保留的,要留存相关表决材料。
(四) 旧梯处置
通过平台进行更新的旧梯,将由平台统一组织拆除、回收处置,坚持绿色拆解、鼓励复用、规范回收的原则,对金属部件、曳引机等核心组件实施精细化环保拆解,并全程提供可追溯信息,实现从拆解到处置的闭环管理;平台将回收所得残值款项以注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形式返还给相关业主。
(五) 电梯价格
电梯价格包含设备、旧梯拆除、新梯安装等费用及残值抵扣收益;同时以电梯导轨是否复用形成两套价格体系,供业主结合评估情况及自身意愿进行自主选择。
(六) 开工保障
所有纳入2026年度电梯更新计划的项目,必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实质性开工,并形成可核查的实物工作量。各电梯供应商须根据自身实际安装能力与资源状况,科学评估、审慎确定本年度最大供应台数,确保年内实质开工。如选择已超出最大供应台数的品牌将无法获得本次补贴名额。
三、 更梯规则
(一) 实施主体
本次电梯更新的实施主体为使用该电梯的全体业主。
业主可以自主通过平台投票,无需由业主代表组织投票,平台按投票规则自动计算结果并生成共同决议。
业主也可以委托业主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等代为实施。
凡业主通过其他渠道表决选品的,应当以委托方式进行。
(二) 选品方式
业主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选择电梯品牌。
方式1.业主通过平台选品
平台为业主优选品牌并按照“批量价优”的原则形成阶梯式价格供业主线上选择。业主可依据平台公示的电梯品牌、价格、技术参数及维保服务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自主通过线上投票方式形成电梯更新决议并选定品牌。
方式2.受托方通过平台选品
受托方向平台申请“平台选品”方式,上传申请材料。平台受理后进入选品阶段。受托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品和委托协议(附业主签字材料),并将相关投票结果上传至平台。
方式3. 受托方通过其他渠道选品
受托方向平台申请“自主选品”方式,上传申请材料。平台受理后进入选品阶段。受托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品和委托协议(附业主签字材料),并将相关投票结果上传至平台。
采用方式2、方式3进行选品的业主,可在平台投票页面全程查看相关产品及价格。在未形成最终委托协议前,均可申请取消委托,改为线上自主选品。当申请取消委托的人数超过三分之一时,委托人数已不足法定条件,委托终止,由平台改为方式1进行投票选品,时限重新计算。
(三) 投票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7项要求,电梯更新方案须经专有部分面积及人数占比均超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表决,且获得参与表决中面积和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同意;按单元(幢)投票并按小区确定电梯品牌,同一小区内的更新电梯原则上采用统一品牌,以得票最多来确定。
(四) 委托规则
业主可以委托业主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等单位代为实施。受托人应当自行组织业主投票,按投票规则获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按投票权对等原则,委托人数也应当符合投票规则,即须经专有部分面积及人数占比均超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表决,且获得参与表决中面积和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同意,委托方为有效。
(五) 时效规则
业主自投票开始15日内,可以通过投票方式选择平台优选的电梯品牌,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选择任何电梯品牌。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成共同决议的,可延期1次,时间不超过7日。逾期仍未达成的,不再享有本次补贴资格。
(六) 资格调整
当批复名录内电梯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达成更新决议,其国债补贴资格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名额将释放至候补名录。
候补名录由未列入今年更新计划,但已纳入储备计划的电梯构成,待更新名额释放后,根据名额数量按序组织实施更新。
(七) 资金筹措及监管
本次电梯更新费用由国债补贴及自筹资金构成,自筹资金可由维修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含小区公共收益)组成。业主可凭相关支付凭证,提取相应额度的个人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家文件“应确保电梯更新资金拼盘完整闭合”的要求,电梯更新项目启动前,各实施主体应提前筹措国债补贴及维修资金以外的资金。
(八) 支付规则
电梯更新项目无需支付预付款,相关设备及安装费用由供应商垫付。涉及工程监理和审价的费用应当由业主支付,通过平台选梯的,电梯供应商可自愿替业主承担监理和审价费用。
四、 更梯流程
(一) 动员部署阶段
全面宣传动员,充分调动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的主观能动性,深入宣贯平台优势与操作流程,引导业主优先依托平台实施电梯更新;重点夯实电梯基础数据与业主清册梳理工作,优化完善“区—街—社”三级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效能。
(二) 数据准备阶段
电梯更新项目启动前,平台向小区管理单位(物业、业委会、社区等)核实楼盘清册及电梯清册,小区管理单位需在投票前确保“双清册”数据真实、完整、一致后,方可开展投票。
(三) 共同决议和品牌选择阶段
1. 投票选品
业主自投票开始15日内,可以通过投票方式选择平台优选的电梯品牌(方式1、方式2),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方式3)选择任何电梯品牌。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成共同决议的,可延期1次,时间不超过7日。逾期仍未达成的,取消本次补贴资格。
2. 结果公示
共同决议和选品结果在平台线上公示,还应当在小区显著位置和电梯所在单元公示7日。
3. 区级审核
对于采用方式2、方式3的情形,区房产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其上传的申请材料、委托协议(附业主签字材料)、投票结果、公示材料进行审核。
(四) 更梯施工阶段
1. 勘察及签约阶段
电梯选品工作完成后,应组织电梯供应商、监理单位(如有)、旧梯资源化单位(如有)以及物业/业委会/社区共同开展现场踏勘工作。电梯供应商负责编制包含导轨复用方案和安装方案在内的电梯安装施工方案;旧梯资源化单位负责编制旧梯拆除及资源化利用方案;监理单位负责对上述安装施工方案和旧梯拆除资源化方案进行审核把关;物业/业委会/社区负责对安装施工方案和旧梯拆除资源化方案进行最终确认,并进行合约签订。
2. 拆装承接查验
在旧梯拆除完成、新梯安装开始前,应由电梯供应商、监理单位(如有)、旧梯资源化单位(如有)以及物业/业委会/社区四方联合开展承接查验工作。查验重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状况、导轨复用条件以及新梯安装需求的满足情况,查验合格并形成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安装作业。
3. 推进工程施工
电梯更新改造工程中,施工单位(含旧梯拆除及新梯安装)应及时办理施工告知,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围挡负总责。旧梯拆除单位应切实履行拆除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与质量主体责任,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持证专业队伍规范作业,确保房屋结构安全,科学统筹施工进度,主动做好与后续安装环节的衔接配合,自觉接受监督并及时整改问题,对因拆除施工造成建筑结构或装潢损坏的须严格按原标准恢复,规范作业确保旧梯部件完整可回收,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拆除作业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筑垃圾须通过“宁装修”小程序申报并规范清运,严禁随意倾倒,确保符合环保及固废处置规定,实现“拆、收、运、处”闭环管理。电梯安装单位应严格落实安装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与质量主体责任,组织持证专业队伍规范、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安装质量和作业安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并立行立改,对因安装施工造成建筑结构或装潢损坏的须严格按原标准恢复。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巡查并报告异常,同一单元涉及多台电梯更新的应科学安排时序,减少扰民。各区依据《江苏省限额以下房屋建筑和市场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辖区内施工安全予以指导监督。
(五) 验收和支付阶段
1. 竣工验收及移交
电梯更新安装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向各区有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施工单位须通过平台等技术手段,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电梯使用单位并存入安全技术档案,同时实施主体应在轿厢内醒目位置公布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2. 合约支付
待项目竣工验收后,通过平台选品的,由平台统筹办理国债补贴申报及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线下自主选品的,自行开展国债补贴申报及维修资金使用申请。
国债补贴将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维修资金列支款项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按程序直接拨付至供应商账户;业主自筹资金部分,由受托方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确保资金拨付规范、高效、可溯。
五、 加强监管
(一) 监理及造价审核
根据《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电梯更新费用在八千元(含)以上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造价进行审核;在二十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
电梯供应商本着自愿原则可为业主承担工程监理及造价审核相关费用;在本平台完成电梯选品的,平台将免费提供配套的造价审核及监理服务。
(二) 质量保证金
在平台选品的,供应商应在发放国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5年且无质量或履约问题后全额退还。
六、 业主提示
施工期间应自觉遵守现场安全规定,不随意进入施工区域,发现问题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单位反映。电梯更新结束后,按合约及时支付货款。电梯交付使用后,规范使用、爱护设备,共同维护良好的乘梯环境。
七、 监督管理
在电梯更新项目的民意征集、投票等环节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存在弄虚作假、骗补套补行为,取消其补贴资格、收回已发放补贴;业委会等第三方存在强制委托或骗取委托资格的,取消受托方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供货商虚假宣传、质价不符,货不对板的;施工单位危险施工、扰民严重、拖延工期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履约、不配合,吃拿卡要的,应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
各区房产(住建)和市场监督部门将公布咨询举报电话,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南京市电梯更新咨询投诉电话
区属 | 房产部门电话 | 市场监督部门电话 |
江北新区 | 025-58627104 | 025-88020235 |
玄武区 | 025-52317206 | 025-83681383 |
秦淮区 | 025-87753865 | 025-57723297 |
建邺区 | 025-87778725 | 025-85739741 |
鼓楼区 | 025-83159703 | 025-83235737 |
栖霞区 | 025-85300367 | 025-85566872 |
雨花台区 | 025-52883522 | 025-52885516 |
江宁区 | 025-52753969 | 025-52187273 |
浦口区 | 025-58211022 | 025-58880330 |
六合区 | 025-57121868 | 025-57122056 |
溧水区 | 025-57221969 | 025-57229968 |
高淳区 | 025-56861693 | 025-57311210 |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