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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庭南园共有产权住房优先保障对象名单补充公示
文章来源: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发布时间:2023-09-19 16:24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关于开展芳庭南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定向试点供应工作的公告》及9月15日公示名单,有5户家庭(个人)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并提交了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核查,此5户家庭(个人)符合优先保障对象条件。现将此5户符合优先保障共有产权住房条件的人员名单补充公示如下。本次公示期为1日,自公布之日起算。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监督投诉电话:84221316。

附件1:芳庭南园共有产权住房优先保障对象名单补充公示



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