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芳庭南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定向试点供应工作的公告》,经我中心集中受理,现将审核通过的2443户(人)名单公示如下,以示监督。本次公示期为3日,自公布日起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我中心自收到异议起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告知复核处理结果,不再另行公示。监督投诉电话:84221316。
附件1:芳庭南园共有产权住房审核通过名单公示(不含优先保障对象)
附件2:芳庭南园共有产权住房优先保障对象审核通过名单公示
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