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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务大厅服务事项办理的通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31 15:0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现将市住房保障中心政务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服务方式

23日起,政务服务以网上办理为主,减少现场办理频次。确需到现场办的特殊情况,请提前通过工作电话预约办理。

1.网上服务渠道

渠道一:登录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http://fcj.nanjing.gov.cn/),选择住房保障栏目。涉及服务事项:单位公租房申请(针对外来务工和新就业人群)。

渠道二:登录南京市E路保障信息系统(http://49.65.0.21:9444/swpz/a/login)。涉及服务事项:单位公房(企业自管公房)出售申请、单位住房补贴货币化分配(老职工住房补贴)申请。

渠道三:登录我的南京APP,选择政务栏目,点击南京房产查找事项进行申办。涉及服务事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        

2.预约、咨询渠道

大厅总服务台咨询电话:8422131284221339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件预约、咨询电话:84221343

经济适用房上市确认书取件预约电话:84221327

房改、老职工住房补贴预约、咨询电话:84221344

房改、住房保障档案查询预约电话:84221330

二、设立应急服务窗口

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点(秦淮区丰富路127号)设立应急服务窗口,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经预约后在指定窗口办理。大厅其余窗口暂停服务。     

三、加强现场防控

为守护进厅办事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健康,进厅办事人员须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实名健康登记,按照现场指引前往应急服务窗口办事。大厅按照防疫要求定时做好消毒措施,窗口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服务。

市住房保障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正常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疫情在前,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行动,全力做好联防联控,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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