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治安秩序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宁房物字〔2017〕20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公祭日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南京市物业办组织开展“2017年度南京市物业管理治安秩序优秀小区暨市级第四轮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12月13日。
一、检查情况
对24个申报南京市物业管理治安秩序优秀小区和43个市级第四轮专项检查项目,对照考核考评标准进行集中检查考评。
1、表现良好有示范作用的项目
秦淮区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的朗诗熙园;鼓楼区南京世豪物业管理的金陵大公馆;雨花台区南京香溢物业管理的金域华府;江北新区南京苏宁物业管理的北外滩水城第十二街区。
以上提出表扬的项目均保持了良好的管理品质,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在内部资料管理、外围环境管理及设施设备维护方面均反映良好,业主满意度较高。
2、问题较多需要整改的项目
玄武区南京长久置业管理的长江路九号;秦淮区江苏宏图物业管理的宏图上花园、南京银城物业管理的桃园人家;建邺区南京建基物业管理的苏建艳阳居;鼓楼区南京孝门物业管理的天将孝门;雨花台区北京恒富物业管理的富力尚悦居;栖霞区江苏省农垦物业管理的林景御园;江宁区万裕(深圳)物业管理的龙庭水岸;六合区南京嘉乐佳物业管理的金都悦园、南京厦都物业管理的汇泽水苑;溧水区江苏爱涛物业管理的爱涛天岳城;高淳区亳州市百嘉和物业管理的万悦城;江北新区南京泰来物业管理的金泉泰来苑共13个项目存在问题较多,检查组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单。
3、检查组建议进行征信的项目
江宁区万裕(深圳)物业管理的龙庭水岸存在问题严重,检查组当场开具整改通知书,现已过整改日期未能全部完成整改,且未做出未整改原因的书面说明。
主管部门建议所属辖区主管部门对以上1个项目进行征信处罚。
二、需要引起重视的共性问题
1、部分项目没有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场所及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公告、公示内容,未设置物业管理服务或业主事务意见箱、公告栏和公示栏。
2、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填报不完整。部分企业未按照相关要求,填报企业及人员基础信息,未及时对变更内容进行更新。
3、基础台帐档案管理欠缺较多,未能有效规范建立各项目台帐记录,如投诉台帐、报修台帐等。
4、部分项目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管养不到位,严重依赖维保单位。消防控制室人员业务不熟练,消防控制柜存在故障。存在室内消火栓水带缺失,灭火器过期等现象。
5、部分项目电梯机房现场内环境凌乱,存在无平层标识、无灭火器材、限速器保护罩随手放置、上墙文件不全破损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