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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全面实行商品房交易登记现场办结的告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0 17:49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放管服”改革和“3550”改革部署及要求,进一步便民利民惠民,市本级将全面实行商品房交易登记现场办结,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从20171225日起,我市主城六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交易备案、税收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实行现场办结、当场发证。主城六区范围内的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均可办理(含新增设的仙林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二、当事人在综合受理窗口领取《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单》后,请即时缴清相关税费、物业维修基金、不动产登记费等费用(至综合收费窗口,或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网上支付)。

三、办结后,当事人将收到短信通知,请根据短信提示,及时到发证窗口办理领证手续。当事人也可自愿委托EMS免费快递送证。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

       20171220